“當個自由音樂人不好嗎?而且,以后你要買歌,只要我有合適的還是可以賣給你的。”
陳凱苦笑:“實不相瞞,前幾年其實并沒有賺到多少錢,當時剛進圈,簽了十年的合同,分成才二八,我二公司八,好不容易火了一陣,累了個半死也就在京城買了套房。
后來我離婚了,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我把大半家產(chǎn)都給了我前妻。
公司看我滿身黑料,直接和我解了約,付了違約金我就真沒錢了,要不然也不會為了那十萬八萬的去接那檔綜藝。
你知道的,八期拍下來,也不過一百多萬,除去上稅的,還有我們父子的開支,真不夠買你這一首歌的!”
能有一百多萬的通告費還是因為有寧月,節(jié)目的熱度不低,后面通告費漲了些,要不然,能到手個二三十萬就不錯了。
寧月:瞧把這孩子可憐的,寧月都覺得自己剛才要價一百萬外加一半的分成是有點些過分了!
“你和你兒子一個月日常開銷要多少?”
陳凱不知道她為什么這么問,但還是給了答桉道:“孩子上的公辦學(xué)校,倒是沒多少費用,但我們是租房住,我跑通告的時候還要雇人照顧他,一個月要四五萬?!?br>
寧月:“這樣吧,我不給你簽約費,但你每個月領(lǐng)五萬塊的工資,你租房的錢公司報銷,其它因為跑通告產(chǎn)生的費用也是一樣,我每保年底給你三首歌,跟你的合約也是五五開,你想解約可以隨時走,違約金就是你領(lǐng)走的工資番一倍,合約一年一簽,你看怎么樣?”
陳凱嘴角一抽,入行也有幾年了,他還是頭一次聽到這么奇葩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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