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概是農(nóng)活中最要力氣的一種了,在牛還不普及的時候,一個人若不能拉犁,就不能算是全勞力,也就種不得地。當然,她也知道不是每個女人都不行,譬如于小月大概是可以的,所以她入選了買活軍,而金逢春被刷了下來。但南方的女娘大概最好的一批也就和金逢春的體力差不多,金逢春每種農(nóng)活都試著做過,拉犁她的確辦不到,而插秧和收割是最累的,插秧那天她的體力也差點不支,之后腰痛了好久,除此以外,她覺得雖然吃力,但也都能應付。
不過,村里的女娘除了不能拉犁,只能在一旁幫忙推之外,插秧和收割時,許多健婦也都要參與勞動,因此在金逢春來看,倘若有牛,那么女娘就有了獨立耕種的能力。——那末不管她們?nèi)绾翁幚碜约颐碌倪@份田地,是和父兄、丈夫合伙耕種,還是租給別人,或者自己做主耕種,那么予以確權便是相當必要的。
已婚的農(nóng)婦,要明確他們家的十畝田中,有一畝二分的耕種權是屬于她的,而未婚的,十三歲以上,能下田插秧的少女,也要給她們分配到耕種權,當做半勞力看待,她們放不放棄是一回事,但該給還是要給的。
六姐有沒有想過這件事呢?她一開始還有些疑惑,但現(xiàn)在卻不無猜測:大概是想過的,但此前還覺得不是時機,什么時候是時機呢?便是此時農(nóng)婦開始有進城務工的意識了,離婚潮開始浮現(xiàn)了,造成了社會問題,引起了買活軍的官吏們的重視了,才是時機。
自從金逢春開始真正的充當吏目,開始和農(nóng)戶打交道,她才知道許多事做起來和說起來是完全兩樣的。如果她還只是個教書女娘,此時自然覺得要維護農(nóng)婦的離婚權,她們進城做工開了眼界,想離婚是當然的事,那便讓她們離婚去,倘若因此引發(fā)了什么沖突,那便嚴懲動手的人也就是了,殺一儆百,農(nóng)戶們不服就來問問買活軍手中的刀劍——
當然,這么做也不是不行,只是她會在后續(xù)被解職就是了,且不說因此會釀出的許多慘案,以及為后續(xù)別村的女娘做工帶來多少阻力。就說買活軍要女娘做工——女娘出去做工回來就提了離婚——村里本來女人就少,這下是真沒女人了——買活軍要我們斷子絕孫,這樣的認識邏輯就是她無法阻斷的。
別看那些農(nóng)戶本來就才脫盲沒多久,但金逢春在這一兩年內(nèi)學到的一條最深刻的道理就是,牽扯到自身利益的時候,沒有人會永遠是傻子,他們可能傻上一時,但最終還是會明白過來。而大多數(shù)人連一時都不會傻,別看平時掃盲班畢業(yè)不了,一動到他家的錢袋子了,立刻就能跳起來和你拼命。
村里的宗族勢力雖然一再分解,但余威猶在,若是一村的男人都和買活軍離了心,產(chǎn)生了怨言,抱團鬧事,第一個遭殃的就是大多數(shù)時間都一個人在村里的教書先生,第二個遭殃的或許便是受了買活軍的恩惠后,對官府忠心耿耿的本地女眷了。不論如何,這幫人現(xiàn)在手里有了鐵器,至少能殺幾個人才被買活軍捉走送去彬山,而這個村今年的生產(chǎn)便算是毀了,金逢春的本職工作沒有完成,解職問罪是必然的結(jié)果。
她學到的第二個道理便是,不論本身立場如何,當她成為了一個吏目,一個政治人物,金逢春便必須首先站在自己的職務立場上進行思考。如果她想讓世道繼續(xù)和現(xiàn)在這樣持續(xù)下去——一兩個人走進村子里,便可以憑借官府的權威指導著幾百人的活動,那么她不論做什么事都必須要照顧到這幾百人中大多數(shù)的利益,至少是不能觸動他們最核心的利益。
第三個道理,則是博弈的無所不在,金逢春發(fā)覺她不但要與下屬博弈,和農(nóng)民們、百姓們博弈,還要和上司博弈,甚至是和六姐博弈。譬如現(xiàn)在,她認為六姐早該想到,當農(nóng)婦開始進城務工時,會是將婦女的土地進行確權的好時機,她現(xiàn)在只是在等轄下的某個區(qū)域因此產(chǎn)生了沖突,受到了各方的注意,以此為契機來推行新政策。
出過事,有過前車之鑒,更能引起眾人的警覺和服膺,吏目們也就更理解新政策的必要,推廣政策時的主動性會更強——從鐘勤快身上就可以看出,當他沒有打從心底理解和贊成一條政策時,做事的‘主觀能動性’會有多大的差別。這樣做從各方面都是有好處的,唯一的代價,便只不過是出事的轄區(qū),那幾個吏目的政治前途從此便要黯淡下去,難有起色,至少也慢了同儕許多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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