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僧打算得挺好,事實上在陳鵬年就任江寧知府之前這個案件也的確是這么判的。
前任江寧知府早就已經做了阿山的狗腿子,既然是阿山的座上賓“仙師”,那肯定要給面子的呀。
必須要給面子。
所以他直接就判了受害者小姑娘“誹謗”,然后讓人給轟出去了。
可憐這小姑娘身心俱疲,差點兒都撐不過去了。
只是心中有一口氣在,這才沒有跟她之前的那些同病相憐的姐妹一樣尋了短見或者是郁郁而終,雖然也大病了一場,但是好歹撐了過來。
這么一來,她總算是趕上啦陳鵬年赴任。
這位陳大人是當代難得的同情、尊重女性的男性官員了。
聽說他從當知縣的時候起,就開始為民做主了。
特別是女性,在他那里也有跟男人們一樣的權利。
他剛剛為官的時候就曾經為一個冤死十年的烈婦平反——問就是寡婦門前是非多,被欺負還要被抹黑,最后受害者反倒成了罪魁禍首,含冤枉死。
也曾經在他管轄的地方嚴令溺斃女嬰,違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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