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既然允許有批注,那也就允許有不同的意見。
按大周律,強(qiáng)|奸罪是該殺頭的。判個斬監(jiān)候,也不過就是死緩罷了,等到了秋天還是得死的。
墨珣猜測這個“徒刑兩年,流放三千里”是給了年太尉面子,這才判輕了點兒。
不過,這也比當(dāng)時苗祿覺寫的那個什么賠錢強(qiáng)多了。
而且其他的四位大理寺丞全都簽了名,如果不是他多看了一眼,真不知道最后會怎么樣。
墨珣雖然不是那種悲天憫人的性格,但不知怎么就是覺得有點兒后怕。
身為朝廷命官,卻沒能做到為民請命,那做這個朝廷命官還有什么意思呢?
難不成……只是為了錢和權(quán)嗎?
墨珣并不否認(rèn)錢和權(quán)的重要性,但人生的總該有點別的什么追求吧?
他身為一個道修,遇上天材地寶也會心動,遇見上品法器法寶也會想要……但他最大的追求還是渡劫成仙啊!
果然……凡人就是凡人。
墨珣點點頭,表示明白了苗祿覺的意思,卻也不打算改自己的量刑。反正他的備注寫在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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