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情理上來講,國家體育總局的這種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運動員成名之前,一直享受著國家的照顧,成名后回饋國家,也無可厚非,可以理解。
但是,當輪到自己的一半收入都要被收繳后,就沒有幾個人接受得了了。
比如年收入100萬的話,交了個人所得稅后還要上繳國家隊一半,最后到手可能只有35萬,這放誰身上也難以接受??!
畢竟,這錢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是運動員的天賦、汗水,甚至可能是犧牲了青春和未來換來的。
好多運動員為了訓練,沒怎么讀書,年輕時風光無限,結果退役后沒有其他生活技能,沒有收入,窮困潦倒。國內外都不乏退役運動員擺地攤、當搓澡工、拿金牌換醫(yī)藥費、生活費的新聞。
所以,別看那些明星運動員巔`峰的時候收入很高,其實很多人都對自己退役后的生活充滿了不安全感,也就難怪他們對國家隊的這種收入分配方式感到不滿了。
張華松無法評判國家體育總局現(xiàn)行的運動員收入分配方式對錯,但具體到他自己身上,他肯定是不能接受這種分配方案的。
畢竟,他不是專業(yè)運動員,不是像其他運動員那樣由國家從地方體校到省隊到國家隊培養(yǎng)起來的。
他的成績,來源于全能系統(tǒng),他沒有啟蒙教練,也不需要專門為他服務的教練團隊。
所以,要他依法納稅,甚至繳納部分收入,為國家體育事業(yè)添磚加瓦,都可以。但要交了稅后還要繳納一半給田協(xié),他就接受不了。
正如舒雨霏所說,到時候真的加入國家隊的時候,這事得先談清楚,免得到時候打官司扯皮,麻煩不說,也對自己的形象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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