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中的動蕩,其實一點也不比徐溫云少,此時正心神不寧,將眸光定落在案桌一旁,碎裂成兩瓣的玉玦。
“據(jù)說徐娘子入門之后,頗為驕奢,幾乎是每隔上一月半月,就要大肆采購番成衣珠寶,出手格外闊綽。
后來,更是逼著鄭明存將娘家的弟妹也收攏來京城,引得那榮國公夫人怨聲載道,二人夫妻感情倒很是不錯,后宅沒有妾室,每月總會同房七八次。”
“……只是,這畢竟只屬私事,并非要案,卑職也只能派人旁敲側(cè)擊探聽,無法拿出刑獄審訊的手段,去對眾人重刑拷打,所以或會有失偏頗?!?br>
不是有失偏頗。
而是荒謬至極。
徐溫玉怎么可能在離開鏢隊兩個月后,就尋到鄭明存這么個金龜婿,還能立馬順?biāo)旒捱M(jìn)了榮國公府?
再說了。
徐溫云的父親不過就是個小小的七品官,又不是手眼通了天,哪里能將手伸到戶部,糊弄得了當(dāng)年特意趕往京城的龍鱗影衛(wèi)?
這些證據(jù)看著合理,實則漏洞頗多,就像是有人事后刻意打點過的,可這又是為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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