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瀚一直居住在市中心,做了二十年生意,日子過得祥和。
從來沒見過黑勢力跑來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因此他確定三水縣根本沒有黑社會。
由于待業(yè)青年太多,八一年的治安確實不太好,流氓混混不少。
但絕不是什么有組織的黑惡勢力,基本上是少不更事的混混們斗毆、侮辱婦女、盜竊等等。
敢殺人、放火、攔路搶劫的少之甚少,重大惡性案件基本上沒有。
抓了一批小流氓,重判斃了幾個犯下傷害罪、流氓罪的,僅僅是幾個而已,情況好多了,老百姓都拍手稱快。
那時的事實情況是亂世用重典,伸張正義,狠狠地打擊了黑惡勢力,打擊了流氓、混混。
治安面貌煥然一新,街頭混混一度銷聲匿跡,紗廠、布廠、毛巾廠等等需要三班倒的女工上下班安心多了。
黃瀚家的親朋好友加上同事,認識的人足有幾百上千,壓根兒沒有聽說過誰被冤枉過。
所有的親戚都是守法良民,沒有任何人有過犯罪記錄,連被派出所拘留過的都沒有。
這里要向書友們解釋一下,僅僅是局限于三水縣就事論事,其他地方作者不甚了了,沒有發(fā)言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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