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初劃定兩個等級的鹽,甄儼只是把第二等的出口,賣去北方外族,大漢還沒售賣,當(dāng)時的楊昭,實力和底蘊都不夠,現(xiàn)在可以了。
“還沒有!”
甄儼說道。
楊昭說道:“那就把第二等的鹽,劃分出去給麋家售賣。長江以北,包括出口給外族的份額,是甄兄負(fù)責(zé),長江以南,以及漢中益州部分,給麋子仲,這樣雙方就沒有市場沖突。另外價格必須南北相同,不允許任何人改變,這樣也不會有利益沖突,甄兄覺得怎么樣?”
“可行!”
甄儼考慮片刻。
鹽雖然分開兩半,但利益依舊很大,買第二等鹽的群體絕對不少。
比如他出口給北方胡人,供不應(yīng)求。
現(xiàn)在的南方,發(fā)展程度雖然不如大漢的北方,但人口不少,士族同樣不少,買得起鹽的人很多,數(shù)量龐大,如此薄利多銷,可以為麋家創(chuàng)造大部分收益。
甄儼沒問題,相信麋竺也不會有意見,麋竺精明得很,只要稍稍計算一下,欣然接受。
“那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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