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
正文第二二八章
榮烺完全不認為這案子判的有什么問題。
不過,對于方御史的質(zhì)疑,她也耐心傾聽。
這是身為公主的風度。
方御史道,“原被告雙方,是在婚內(nèi)發(fā)生爭執(zhí),男子傷了婦人。殿下怎能以他們和離為故,便一視為以物傷人而斷?殿下,男子傷人時,他們尚未和離。律法上明明白白寫著,婚內(nèi)以夫傷妻者,折傷以下勿論?!?br>
榮烺說,“萬師傅曾給我講過楚地一件夫殺妻的案子。當年,一個丈夫逼迫妻子做暗娼,妻子誓死不從,丈夫惱怒之下大打出手,打死了妻子。按律,夫殺妻,杖八十發(fā)配三千里。當時,楚地府尹也是這么判的。但楚王知道此案后說不妥,丈夫逗妻子做暗娼,已失夫妻之義,故當以殺人罪論處?!?br>
“后來,案子上稟刑部,刑部議后上呈先帝,先帝稱善,以朱筆殺之。”
幾十年前的案子,公主竟然知道!
方御史現(xiàn)在是信了,他閨女常說公主殿下有學識,看來的確是讀了不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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